在日常生活中,
这样的情况你一定遇到过:
刚买了房
就接到装修公司的电话“轰炸”
车险尚未到期
就收到保险公司
接二连三的“问候”短信
我们大都有个人信息被泄露、生活受到影响的经历,一旦稍微放松警惕,就可能上当受骗。那么,我国法律对于非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如何规制的呢?
2024年12月19日14:40分,宿迁中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帮助我们了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此次庭审也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前来旁听。
庭审前,刑一庭法官助理李星亿向旁听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审裁判情况、被告人的上诉理由等信息,帮助旁听人员提前了解案情。
案情简介
2018年11月,为获取非法利益,黄某(已判刑)注册成立某传媒有限公司,开发“风雨速贷”、“羊羊快借”等虚假贷款软件并向社会大众推广,吸引有贷款需要用户注册登记,进而非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后通过开发的“流量王”、“玫瑰金控”、“商易通”等软件出售贷款用户信息。2019年初至2019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某明知该公司非法出售贷款用户个人信息,仍作为该公司代理对外出售公司非法收集的包含贷款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身份的信息,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2万余元。
庭审现场
本次庭审由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成飞、审判员高峰、审判员白金组成合议庭。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把握庭审节奏,保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流畅、规范、高效,保障了当事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代表座谈
庭审结束后,刑一庭庭长戴建军、合议庭成员与旁听成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均对本次庭审的教育警示意义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如何优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提出建议。
戴建军
市中院刑一庭庭长
近年来,宿迁法院高度重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切实防范因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而衍生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市中院刑一庭将继续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从严惩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深入挖掘典型案例,与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拧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链条,织密信息保护网,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共同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单决梅
市人大代表
宿城区双庄街道长效办主任
互联网时代,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已然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作为街道办的工作人员,我们注意到老年群体的个人信息更易受到侵犯,希望法院能够多多到社区开展此类案件的巡回审判,与街道办形成宣传合力,共同守护群众合法利益。
傅美丽
市政协委员
宿迁日报社总编办主任
信息时代,我国网络用户数量庞大,该起案件的选取非常具有典型意义,向大家普及了我国已进入到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时代”。该起案件的审判彰显了我国刑法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严惩力度,呼吁广大群众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以身试法。
陈钊
市政协委员
民进市委副秘书长
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伴生的往往就是大家痛恨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司法机关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守群体反诈的第一道关卡。
杨波
市委网信办网安处副处长
人民群众对生活安宁受到信息不当泄露带来的滋扰反映强烈,当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仍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期待司法机关在保持对该类犯罪打击力度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加强与网信办的合作交流,到公民个人信息容易被泄露的场所开展巡回审判,警示潜在违法行为,提高群体权利意识。
张可
宿迁电信公司管理员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和诈骗高发的态势,运营商会加强相应管理,与司法机关共同筑起个人信息保护长堤。
王清悦
宿迁移动公司反诈专员
移动公司会加大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宣传,也会加强办卡业务方面的管控、排查。
颜妍
宿迁联通公司信息安全员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在学校、商场等地看到以小礼品吸引他人注册账户的活动,进而收集公民个人信息。针对这种现象,法院可以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群众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文:刑一庭 图:新闻处
校编:柯苏航
审核:戴建军、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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