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越城区载人飞艇飞行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14日,绍兴越城区将举行载人飞艇飞行活动,为保障活动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4年12月24日12时至2025年1月14日22时,以越城区鉴水科技城为中心半径3KM区域进行临时空中管制,东至越兴路,南至云东路,西至中兴路,北至洋江路。如下图所示:


2、禁飞无人机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经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的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3、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越城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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