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原因就在于:一方面,房子在我们普通家庭的财富占比非常大,有统计数据说,占比超过了70%,很多家庭大半辈子都在为一套房产奋斗。另一方面,人都有老的时候,甚至可能有其他突发情况,那么,留下来的房子就得给到新主人。这就涉及法律意义上的“继承”。
如何方便、快捷和划算的继承?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本文就把相关的重点梳理一下,有比较关注这方面话题的,可以收藏或者转发给需要的人。先来说一个房产“继承”方面的新政。
自然部、国资委、金管总局、税务总局4部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通知》,一共出台了8条举措,其中在第六条专项里,突破性的解决继承登记“办证”难问题。原文:
六、优化继承登记办理流程
(一)简化材料查验方式。在办理非公证继承涉及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中,对法定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对遗嘱继承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查验遗嘱的有效性及是否为最后一份遗嘱;对受遗赠的,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共同查验继承材料;全部法定继承人查验继承材料,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提供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该继承人无需到场。
(二)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由人民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遗产管理人应到场协助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申请登记,通过遗产管理人对继承关系、申请材料等进行确认,精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三)探索告知承诺制。对于实践中确实难以获取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方可在明确适用情形、核实方式和失信惩戒规则等基础上,以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
通过以上的规定,实际解决了很多继承方面的问题。
1.非公证继承如果有包括房产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的,要求法定继承人都来核验继承材料,这其实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因为审核部门对很多东西是无法核实清楚的,只要相关当事人清楚,让所有继承人都来查验继承材料,大家当面核清楚,凸显了继承的公平公正。
2.对于遗嘱继承,要求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查验遗嘱的真实性以及是不是最后一份遗嘱,避免了继承人弄虚作假,伪造继承材料等情况,保护了合法继承。
3.对遗赠也都采取类似非公证继承的查验方法,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接受遗赠的人查验相关的继承材料,避免误审和弄虚作假,保护了继承人的财富。
4.体现了人性化。比如,在查验继承材料这个环节,若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么,第二顺位继承人就不要到场了。还比如,为了加快和有效办理遗产继承登记,对于指定了遗产管理人的情形,要求遗产管理到现场协助办理。再比如,对于实际办理过程中,确实有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的,可以承诺的方式替代。说白了,就是不能让办理卡壳,用变通方式提高办理效率。
可以看出,国家房产等不动产的继承办理非常重视,在登记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其他情形,正如文件的最后所说,文件要求各地要结合新举措,打破定式思维,合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要增加大家的幸福感、安全感。
当然,登记办理的事解决了,不少网友还关心选择何种继承方式最省钱?下面就最新的规定比较一下现存的3种过户方式:
其中,在世时过户有两种方式,对比一下相关的过户费,以100万的房产为例,其他金额房产可据此推算:
一是买卖过户。其实就跟我们正常买卖房子一样,主要费用就是契税和个税,这两个税又跟房产“面积大小”和“卖方是否为满五唯一”的有关:90平米、90-144平米、144平米以上,契税分别是房屋交易价的1%、1.5%、3%。而个税呢?则跟是否为“是否为满五唯一”有关。
啥叫满五、啥叫唯一?满五:指的是卖方购买该房产的时间至少达到5年或5年以上。唯一:指的是这套房产是卖方在其家庭中所拥有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卖方“满五唯一”:三个面积段就不用交个税了,只有契税的100W*1%、100W*1.5%、100W*3%,即分为为1W、1.5W、3W;
卖方“满五不唯一”,个税则不能减免,需要按照交易总价的1%缴纳(或者房屋交易差值的20%缴纳),90平米、90-144平米、144平米以上分别缴纳的个税+契税合计分别为100W*(1%+1%)、100W*(1%+1.5%)、100W*(3%+1%),即2W、2.5W、4W。
二是赠与过户。按照现行的交税规定,虽然赠与直系亲属免征个税,但有其他税费。最大的一笔费用是契税,为3%,其次是公证费,为房产评估值的1%,还有一个印花税,赠与双方各自承担0.05%,那么,赠与过户算下来费用为:100W*(3%+1%+0.05%+0.05%)=4.1W。
很明显,就从在世时的两种过户方式看,144平米以上差距小点,而144平米以下差距更明显,但无论哪种面积段,买卖过户都要比赠与过户划算。而且,赠与房产在转售时还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以及教育附加、契税、印花税和个税,仅个税一项就达20%。这样算下来,赠与过户的花销就更大了。
最后一种方式:过世后过户,办完整个过户手续的费用比较低。各地有所差别,但一般也就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之间。
过世后办理房产过户,这是目前很多人选择的方式,其实也不能称之为“选择”,主要是受传统观念影响,对于遗产的继承分配,老人不说,子女也难以启齿,对多子女家庭来说,拖到最后可能就来不及分配了。
好在,在最新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取消了立遗嘱必须公证的要求,只要老人生前有相关真实的遗嘱(最新的一份),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是,这里也需要说明一点,继承下来的房屋如果需要转售的话,除了缴纳正常交易的税费外,还需缴纳个税,其标准按照房屋差值(成交总价-原购置成本)的20%缴纳。为什么要缴纳这个税?主要就是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也就是说,这个个税在未来有可能被遗产税替代。
概括一下:
3种过户方式下,如果能做到在世时买卖过户,那就买卖过户,买卖过户的好处不仅是因为费相对较低,还没有后续的麻烦事,交易后的房子跟正常房子没有区别,享受正常商品房的待遇。但如果确实没条件买卖过户,也就只能等到过世后办理,只要不转卖,起码当时的继承费用是比较低的,先继承下来再说,暂不要转卖,看后续相关政策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