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 12月20日,从河南省洛阳市总工会传来消息,为确保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洛阳市总工会日前下发关于做好低温严寒条件下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低温作业职工劳动保护。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应对准备。紧密结合工会职能,督促辖区企业切实履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制订和完善应对低温严寒天气的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指导企业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采取轮换班、轮休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户外劳动者严寒时段的户外工作时间,降低职工劳动强度。同时,要确保职工劳动报酬权益不受影响,对严寒天气作业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督促辖区企业加强防寒保暖措施,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寒防护用品和严寒作业休息场所。特别关注户外建筑工、环卫工、高空作业者、执勤交警、外卖配送员、快递员等长时间户外工作者和涉冷作业者及“四期”女职工、低温职业禁忌症者等重点人群,完善个人防护措施,为低温作业职工提供符合标准的防寒服装和防护用品,积极推动防寒服、防寒鞋、防寒帽和防寒手套等保暖用品纳入劳保用品采购清单。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防寒服装和防护用品,确保其防护效果。对从事高空、水下等低温作业的职工,要提供特殊的防寒保护,如电池加热的衣服和手套等。

同时,洛阳市各级工会将深入基层一线,慰问低温、户外作业的一线职工,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并及时给予帮助。充分发挥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的功能,为有需求的户外劳动者提供防寒取暖服务。加强对低温严寒条件下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未落实防寒保暖措施的企业,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河南工人日报记者 陈微娴)

来源: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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