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网和香港电台报道,香港特区政府12月24日刊宪,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赋予的权力,将许智峯、郭荣铿、袁弓夷、郭凤仪、邵岚、许颖婷及任建峰共7人列为“潜逃者”。对上述7人实施四项措施,包括“撤销特区护照”“禁止提供资金等或处理资金等”“禁止与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与涉及有关潜逃者的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


从上至下、从左至右分别为许智峯、郭凤仪、袁弓夷、郭荣铿、任建峰、许颖婷、邵岚 香港电台网站

邓炳强24日上午将主持记者会,香港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及国家安全处总警司李桂华亦会出席,预计将交代有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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