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畅通“校园餐”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社会监督,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聚焦整治“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问题进行线索收集,并向全社会发布“校园餐”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奖励机制。

该机制明确举报范围包括“校园餐”经营主体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校园餐”违法行为等十大方面。

对于举报的“校园餐”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且经查属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部门号召学生家长、市民朋友、从业人员等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学校食堂等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可通过致电热线电话1231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zscyfwk@163.com的方式进行投诉举报。针对投诉举报的有关问题线索,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依法处置。

来源:滁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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