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秀 童文艳
公开听证、发送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履职!12月23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里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督促某乡人民政府监管无证无照餐馆(以下简称“黑餐馆”)经营问题。
10月初,托里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乡存在“黑餐馆”无人监管问题,不仅危害消费者饮食安全,还扰乱当地市场经营秩序。
2023年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赋予乡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某乡人民政府对“黑餐馆”应管未管,托里县检察院决定以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其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6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中明确,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前可以开展检察听证,依法开展调查核实、明确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助配合调查核实的处理方式。
据此,10月17日,托里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某乡人民政府代表、托里县有关行政机关代表出席会议,解释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
听取各方意见后,听证员们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同意托里县检察院向某乡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同月,该院向某乡人民政府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该乡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日前已向我院送达书面回复。”案件承办检察官李伟海介绍,某乡人民政府依法查处“黑餐馆”后又多次开展自查,确保辖区内所有餐饮店合法经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也力木拉提·热扎别克表示,这是塔城地区首次以检察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乡人民政府履职,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说明检察公益诉讼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