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近日,一场不对外公开的听证会在南乐县人民检察院的听证室里召开,一个曾经失足的少年在听证员和检察官春风化雨般的感召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为贯彻落实对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和教育专家,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听证员们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序规定和本起案件的基本情况,从社会危险性、法律宽严适用、社会调查情况等方面,详细阐述了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参会的听证员通过向案件承办检察官提问、向涉罪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发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主办检察官、听证员和特邀的家庭教育专家代表围绕本案发生的原因和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先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进行了教育疏导和法律指导,督促家长和村干部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关注和教育,在帮教上要注意方式方法,多与孩子沟通,承担起做父母的责任,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和成长环境。

会后,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送达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也向法定代理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杜绝其孩子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审核:张松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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