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胶原蛋白是一个热门词汇,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似乎都有它,高铁站的广告海报,餐桌上人们的聊天对话……在越来越多的产品包装上也可以看到。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购买时需要看清产品属性。

案情简介

2024年11月15日,消费者张女士致金山电区消保委寻求帮助。2024年7月,她通过微商渠道购买了某企业生产的“卿面胶原蛋白三肽玫瑰苹果风味饮品”,共计24盒,总价12000元。该商品宣称每瓶添加了5000毫克进口胶原蛋白三肽,并在包装盒上罗列了多项获奖信息。后消费者查询发现,该商品虽宣传添加了胶原蛋白,但实际上仅为普通食品,而非其认为的保健品。进一步查询该企业资质,张女士得知其仅能生产普通饮料。张女士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遂联系微商要求退货退款,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张女士向金山区消保委寻求帮助,请求协助退回尚未服用的7盒产品。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张女士的投诉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其核实,根据其提供的支付凭证、沟通情况等,确认双方存在矛盾纠纷。据张女士称,她知道胶原三肽能够保持皮肤的弹性和水分,防止皱纹和松弛,促进皮肤细胞的再生和修复,改善皮肤质量,这款“卿面胶原蛋白三肽玫瑰苹果风味饮品”让其省去了美容院的时间,所以毫不犹豫地大量下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随着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介入,经核实,该胶原蛋白三肽饮品确实为普通食品,而非保健食品。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张女士详细解释了胶原蛋白类产品并非都是保健食品,并指导她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相关产品的真实属性。同时,工作人员明确指出,胶原蛋白三肽饮品作为普通食品,其宣传中不得包含任何关于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能描述。

经过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和普法教育,商家最终同意为张女士办理退货退款手续,退回其尚未服用的7盒产品,并退还相应款项。

案例评析

本案中,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普通食品在宣传时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这是为了防止消费者被误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网址:

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

有保健品批号的产品尚且不能对适应证、疗效进行描述,作为普通食品,则更无资格在宣传中鼓吹暗示各种功效。在此,金山区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保持理性消费态度,不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书,确认产品的真实属性和成分。对于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治疗效果的食品,应谨慎购买,并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其真实性。同时,建议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资料来源:“金山消保”微信公众号

编辑:干钰琼

责编:程佳域、陈薇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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