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近日,陕西汉中交警在高速公路设置锥桶,将过路车引导至服务区查车被博主举报程序违规违法一事,目前有了新进展,12月22日晚,博主窦先生发布视频称,收到汉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邮寄的3份“撤销公安交通管理处罚决定书”文书,文书落款时间为12月19日。(据12月23日大河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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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高速上设卡,将过路车引导到服务区查超速,存在执法不规范的质疑。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严格规范的原因是此举有一定的危险性,应该谨慎行事,以免发生意外。交警查处超速行为,恐怕很难算得上是在执行紧急公务。
二是,如果车主超速了,完全可以通过“电子眼”摄录取证开出罚单,这也是目前广为运用的方式,为什么要采取“流动测速”加“拦截”以及现场罚款的方式呢?所以,窦先生和公众对此表示有疑问,不能说没有道理。
三是,交警部门的现场处罚疑似还存在其他不规范的行为。据报道,除了超速罚单外,交警还开具了2张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的罚单,但其车辆内并无乘客。本来,超速就是超速,为何开出三张罚单?据极目新闻报道,此举是在车主提出少罚一点之后,现场交警给出的“点子”,本来要扣6分罚款200元,在车主提供两名亲属的身份证“操作一番”后,变成了三张罚单,最后扣3分罚款200元。
再加上这些罚单在“交管12123”APP上迟迟查询不到,就显得格外反常。如今罚单都被撤销了,更让人怀疑里面存在不当操作。那么,撤销罚单还真不能是终点。就是说,面对舆论的质疑,交警到底有没有存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应该给出答案。同时,对舆论关心的“是否存在趋利执法”同样要有一个说法。
近日,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关注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审查核实相关执法行为,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引发社会关注。
在此前的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表示,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有舆论就怀疑,一些地方部门为了躲避督查,在罚款时采取了不规范的执法流程。
客观而言,交警严格执法保障交通安全,采取措施杜绝货车超速是应有之义,但程序合法,结果才能服众。当前,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公开透明的交通执法程序,比如公布“电子眼”的点位等,提醒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为了避免一些司机因为超车或者下坡短时间超速被罚,还普遍采取了“区间测速”的方式,这样就更科学,公众也认同。
就是说,交警在高速上设卡查超速,存在诸多不合情理之处。对公众的疑问,当地应该有一个权威的说法。如果真的存在执法不规范的行为,应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不能草草了事。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