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林业局组织召开《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宣讲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和市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在会上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成为全国首部古荔枝树保护地方性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对古荔枝树的普查、认定、养护责任、保护管理措施、古树资源利用以及古荔枝树群保护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条例》特点主要包括:一是规范古荔枝树的普查、鉴定和认定程序,夯实了古荔枝树保护工作的基础。二是压实各方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养护,形成古荔枝树保护工作合力。三是兼顾保护和生产,在明确禁止行为,完善分级保护制度、生境保护措施以及特殊情形和紧急情形的保护措施的同时,规定对仍能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古荔枝树,可以在不破坏古荔枝树生长环境和正常生长的前提下,依照传统习惯和技术规范进行施肥、防治病虫害、修枝和采果等活动。四是活化古树资源利用,鼓励创立名牌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古荔枝树保护和利用,提升荔枝产业价值以促进保护。五是加强古荔枝树群保护,明确古荔枝树群定义、保护养护原则、养护责任,并将其纳入农业文化遗产加强保护,荔枝农业文化遗产核心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与历史、文化、景观和生态属性相协调,不得对古荔枝树群生境造成破坏。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荔枝种植产业、荔枝历史文化传承、古荔枝树及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情况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荔枝特色文旅发展现状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市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城区范围古荔枝树情况、古荔枝树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市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古荔枝树保护管理的具体计划。

市直有关部门,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农业农村、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城管执法和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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