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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2月23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赵孝欢) 驾车上路必须要携带三角警示牌,以备不时之需,可有一些司机不以为然,总认为很多东西可以替代。这不,一辆小车在高速上抛锚,司机居然用一个烧水壶来警示。
前不久,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一名车主称自己车辆抛锚,无法移动。指挥室立即通知巡逻警力前往现场查看情况,交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故障车的后方居然摆放着一个烧水壶。交警对其因车辆故障打开车辆警示灯的行为予以肯定,随后询问驾驶员为何不摆放警示标志,驾驶员表示自己没有带。因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时,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交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三角警示牌是由塑料反光材料做成的被动反光体,可以提醒其他驾车人注意避让,以免发生二次事故。”交警表示,驾驶员发现前方有故障车,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和距离,正是因此,合乎规定的警示牌很关键。
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或是抛锚时,应该将三角警示牌放在车后150米处,如果是夜间,至少要放置在250米处。“必须将警示牌放在故障车辆对应的车道内,切不可放在其他车道内。”交警提醒,放好警示牌,打开双跳灯后,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