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提高广大民辅警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用车,近日,甘肃省玉门市公安局举行公务用车安全培训会。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建武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部门民辅警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玉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等法律制度,通报了全局公务用车管理的基本情况,结合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了事故原因、事故危害和承担的相应责任,同时结合日常管理情况详细讲解了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和安全文明驾驶的相关规定。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教育。各部门要将车辆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常态化抓落实,认真组织学习《玉门市公安局车辆管理制度(修订)》等制度规定,加强民辅警安全教育,提高民辅警安全驾驶、文明行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开特权车和侥幸心理,确保行车安全。二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车辆使用部门和驾驶员的主体责任,定人定车,明确责任,严防有人开车、无人管理等现象。督察部门要严肃查处警车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坚决查处,立即整改,将问题隐患消灭在初期,解决在萌芽。三要加强车辆管理。各部门要靠实车辆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车辆的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定期进行自查和隐患排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警务保障室要加强监督检查,配齐配全行车装备,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气象、路况等原因及时发布提示信息,尽全力保障民辅警用车安全,高效保障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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