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某菜市场的一个鱼摊上,老板在被客人发现是九两秤后,不但不觉得自己有错,反而瞬间恼羞成怒,掐脖子、拿土豆砸人,造成一名女孩眼睛被镜片扎中,出血不止。



前来卖鱼的客人,是一位打假博主,这个打假博主也是一个挺善良的人。他特别痛恨这种缺斤少两的行为,当收到有人反映哪里有欺诈的行为的时候,他们就会去揭露这样的行为,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打击这种欺诈行为,还市场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12月19号清早,这位博主和女朋友还有一个同伴来到了武汉的一个菜市场买鱼。他先问老板鳜鱼多少钱一斤,老板回答说28元一斤。博主也没有砍价,就买了。称完鱼,老板说一共1.88斤,要52.9元。



后来博主拿出自己的称来复称,只有1.75斤,博主很生气,拿着鱼质去找老板,老板一看自己缺斤少两的事情被客人发现了,很怕客人闹事,就心虚地说:“我把钱退给你行吗?”

博主说:“我没跟你讲价格吧,为什么要少称。”



老板说:“这个不纠结行不行?”此时的老板应该很害怕客人闹事,要是闹起来,他这天的生意就做不下去了,他只想退钱了事。

博主质问他:“为什么要少称。”

老板随便找了个理由说这算是加工费,博主更生气了,这鱼都还没有开膛破肚,哪里来的加工费,如果要收加工费也要先告诉顾客吧,或者在店面张贴加工鱼也要钱,小伙子跟他理论说:“加工费给我找出来,一条鱼多少钱加工费。”



老板看到博主是没那么容易放过他的,软的不行,老板就想来硬的。老板娘估计也清楚老板的脾气,赶紧上前拦住他,担心他会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来。



可是双方矛盾没那么容易就解开了,博主一看这老板明明就是缺斤少两的,态度还那么差,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吵了起来。博主最后更是放出狠话:“治不服你,我今天不出市场!”



听到博主这么一说,这位老板的怒气更是直接被点燃了。他迅速的从鱼摊冲出来,把博主推到了旁边的菜摊旁,还打算过来抢鱼。



眼看着鱼要被抢走了,博主赶紧大喊一声:”他要抢鱼!"博主的同伴赶紧过来拿走鱼,鱼没有被老板抢走,但是此时的老板已经是气急败坏了。

老板娘肯定也是不希望老板打人的,她一边拦着老板,一边骂:”你这个老不si的。“没想到就这一句,让老板更加生气了,他再次冲上来,掐住了博主的博主,边掐脖子,边大声辱骂,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有人通知了去告知市场管理部门。



没想到这个老板趁人不备的时候迅速拿起旁白菜摊上的土豆,用力的砸向了博主,博主躲过了一劫,可是土豆不偏不倚的正好打到了博主女朋友的眼镜上,博主女朋友大喊一声并蹲了下来,她的眼睛坏了,眼睛的碎片进入了眼睛,鲜血也流了出来。

老板见大事不妙,想着今天生意也没法做了,就想关门走人。把人都打受伤了,一句道歉赔偿都没有,就想这样走了。态度真是太嚣张了,就算现在走了又有什么用的,鱼店还在这里啊,跑得了初一也跑不了十五。看见他们想逃,博主这边肯定是不让他们走的,博主说,已经报警了,让他们等帽子叔叔来处理好了再说。



博主女友后来到医院治疗,经过医院检查,伤势挺严重,左眼眶骨骨折,眼睑、眼球、角膜、巩膜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除了缝了5针之外,还需要住院做进一步的治疗。



博主的女朋友真是可怜,本来少称的价值也就五元钱的事情,可是没想到自己却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缺斤少两已经违规了,博主已经视频取证了,相关部门肯定会站在他这边的。这个时候博主就应该心平气和的带着证物离开,而不是大声训斥激发进一步的矛盾!这一次女孩受伤,博主也是有责任的。当时他们争吵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个老板不好惹,其实想让他以后不缺斤少两的方法有很多,没必要跟他硬刚。



这个老板缺斤少两,本来被客人指出来,好好道歉赔偿,并且保证以后不会这样,相信客人也会原谅的。现在自己把人打伤了,伤到的是眼球,估计治疗费用也很高,这回他不但要赔偿医药费,看伤势情况,还有可能被判刑。



现在市场上的鬼秤频现,管理形同虚设。我去市场消费多次遇到鬼秤,包括鱼菜肉类,总觉得钱不多,虽生气,要么退了货,要么忍下。从商家缺斤少两的行为可以看出,市场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有时甚至纵容和默许商贩缺斤少两,如果市场管理人员认真负责查处缺斤少两,相信也不会有商家的胆大妄为。缺斤少两的必须严惩,一条鱼少一两多秤看似没有多少,一天卖出去多少条?一个月呢?一年呢?十年呢?这样的商贩应该严肃处理以儆效尤,构成轻伤该判刑的判刑!该提起民事赔偿的让他赔偿!还应该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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