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建国之初,便不承认“双国籍”,所有的华人无论身在何方,都只能选择一个国家作为自己的国籍。

这在当时有着现实政治经济影响的考量,但同时也有一些历史因素,在此项制度颁布之后,我们国家对于“双国籍”这一现象便进行了严查,并且也是将这一规定广而告之,让人们都做到了心中有数。



在今天的确有一些人们因为工作的原因加入别国的国籍,但更有一些人抱着“树挪死、人挪活”的赌徒心态舍去国籍去“黑”在了外国,这种人被外国政府查出之后一律都要遣返回我国,那么没了国籍的他们面对“中外不是人”的困境,又该怎么生活呢?

历史上的一些经验,或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



外籍人士?那也得给钱

在历史上我国很早就和西方有了交流,最著名的事件便是“张骞通西域”了,一条“丝绸之路”让当时的西方世界见识到了一个富饶而神秘的东方国度,由此也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的“东游热”,而国籍管理的问题,也成为了中央王朝的一个挑战。

到了唐朝时期,“世界倒爷”阿拉伯人跨过茫茫大海来到了当时的广州,在看到这被当时的人们视为“岭南蛮荒”之地的广州之后,阿拉伯人便已经是叹为观止了。

什么?你说这里还落后?这里简直就是天堂啊!

阿拉伯商人苏莱曼撰写的《东游记》中便大肆赞美了他在广州的生活,不仅有着充足且多样的衣食供应,并且这里的“公共服务”也是一流的水准。



“哪怕是在深夜,只要有人去敲响了官员办公地门口的一只大鼓,就会有官方巡察人员前来处理事件,并且在解决诸如火灾、瘟疫、地震等集体事情时,这里的官员完全不收钱!”

“人们可以去官方的学堂中读书学习,哪怕是纸和笔都是官方提供的,如果是穷人家而成绩优秀的儿子,甚至可以负责两顿饭食。”

这对“商业文化、个人做主”的西方世界来说,吸引力直接拉满,越来越多的阿拉伯人来到了广州做生意和生活,但中外之间的摩擦也就随之而来了。

唐高宗时期,广州都督路元睿便是“招商引资”,所有的阿拉伯商人来此做买卖,一律好吃好喝好招待。

但这哥们可不是为了政绩好看,而是单纯地图财。



所有阿拉伯商人都要先“孝敬”路元睿一下,敢不给的那就扣船关人,先打你这蛮夷二十大板再说。

唐高宗光宅元年(684年),在一次索贿之时,也不知道这位路大人是看上人家什么宝贝了,双方拉扯半天就是不放行。

这次的阿拉伯商人也是个暴脾气,你这唐人到底是官是匪,这不是明抢嘛!

随即怒火攻心的阿拉伯大哥一指路元睿,对身后的“昆仑奴”下了命令,给我打!打死算求!

十几个从头黑到脚的昆仑奴一看老板发话,立刻抄家伙上前就打,路元睿前来索贿,自然是没有带太多人,一番混战之下竟然直接被打死了。



阿拉伯商人一看这下玩大了,索性直接到了阿拉伯的“老乡会”中振臂一呼,这些唐人这么富有,我们竟然还要和他们做生意赚钱,这也太欺负人了,不如干票大的,抢了他们回家。

阿拉伯商队中的武力就这么进入了暴乱状态,打砸抢烧无所顾忌,一些无亲无故的唐朝士兵见状,心中的恶魔也被放了出来,直接加入了他们,在广州烧杀抢掠了一番之后,上百条商船就这么渡海离开了。

这次“外籍人士暴乱”之后,唐朝对这群西域人的管理严格了很多,但没想到很快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唐朝皇帝再次妥协了,并由此引出了一场更大的灾难。



引狼入室,霍乱苍生

唐朝最惨的时期就是安史之乱了。

一场人间浩劫,直接将大唐王朝推到了覆灭的路上。

祸乱初始之时,唐肃宗面临声势浩大的叛军,竟然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向西域借兵。

公元758年,安史之乱爆发的三年之后,唐肃宗联系到回纥的首领,约定借15万回纥骑兵和1万大食(正是阿拉伯)士兵,但回纥和大食的首领却趁火打劫。

借兵?可以,一人二百两银子的差旅费,差一文都不行。

一人二百两?那一共是三千多万两银子?有这钱大唐还用借兵?

面对人家的狮子大开口,唐肃宗也只能讨价还价不敢拒绝,最终这位脑回路清奇的皇帝竟然答应了对方一个离谱的条件——合法抢劫权!



只要你们帮我,所有打下来的土地我只要地方和男人,你们能抢到多少钱多少女人我一概不管。

(克城之日,土地、士庶归唐,金帛、女子皆归回纥。——《资治通鉴》唐纪·三十六

这种条约,李鸿章看了都要脸红。

事实也是如此,靠出卖尊严试图获得利益的,往往尊严与利益皆失。

“外族联军”跨入大唐境内后,他们并没有前往战火焦急的河北山东前线,反而直接兵临已经被收复的洛阳城下。

打破叛军城池我们可以抢劫,打破你李唐城池我们就不能抢劫了吗?

反正都是抢,不如直接抢个离我们近点的。

面对这无耻的外族人,唐肃宗欲哭无泪,这是招来了一群什么玩意儿。



好在唐军“总司令”李俶和回纥领兵的王子关系好,一番劝说再加上洛阳百姓被迫“捐献”一大批金银,双方这才没有动手。

一年后,洛阳被史思明攻占,唐军被迫再次求援回纥,经过两年的战争之后,洛阳又被收复了,这次回纥和大食士兵可是谁也管不住了。

你们给的钱始终没有我自己抢的钱香啊,咱这次能拿多少钱不说,图的就是一个抢劫的刺激。

于是在进城之后,这些外族士兵直接爆发了兽性,在城中大肆屠戮,竟然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内屠杀了超过五万人,洛阳几乎成了一座死城!

皇上啊,要不你们回去吧,我们在叛军治下起码能活啊!

在洛阳肆虐一番之后,回纥士兵算是吃饱了,可是大食士兵却都饿的眼红,因为人比人家少,所以没抢过人家!



看着回纥士兵们满载而归,大食士兵们一咬牙,继续南下去广州,抢完直接坐船跑。

于是这群士兵直接化身流寇,一路南下到了广州,此时的广州刺史伟利见是个妥妥的草包,见不过万余敌军竟然直接吓得弃城跑路了。

大食士兵破城之后,也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之后抢了大船扬长而去。

癸巳,广州奏:大食、波斯围州城,刺史韦利见逾城走,二国兵掠仓库,焚庐舍,浮海而去。——《资治通鉴》

这样的“支援者”,在后来自然是被中央朝廷给拒之门外,而对这些外国人也是多了几分防备,到了明清时期大部分时间都在实行海禁政策,外国人也就更加难以大规模进入中国了。



没有二选二的选择

1840年之后,大清的国门被英国的大炮轰开了,大量外国人再次涌入了东南沿海,随着满清半封建半殖民地程度的加深,内地也开始有了外国人的身影,而对于“国籍”的思考也是正式登上了中国历史的舞台。

1907年,荷兰殖民者为了维护自己在东南亚的利益,下令将荷属印度尼西亚的全部人民国籍集体换成荷兰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很多在我国内地前往印尼的华人以及华侨。

这些华人同胞们虽然身在海外,虽然很多人都没有去过中国,虽然他们的祖国早已孱弱不堪,但是他们依旧不愿意屈从于荷兰殖民者的淫威,在印尼掀起了一场场反抗的暴动。

消息传到北京之后,很多在朝为官、良心未泯的志士便上书慈禧,要求对海外侨胞们的困境作出支援。



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1909年推出了《大清国籍条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国籍法,其中参考了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以及中国自身的国情,对国籍法以及国籍历史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

这部法律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准则,宣布清政府承认双国籍,也就是说在印尼的华人们只要他爸爸或者爷爷,乃至再往上数曾祖父、高祖父,只要父系血脉是中国人,无论他隔了多少辈、在哪里出生、有没有别国国籍,他依旧是中国人,只要这个人来到了中国,那么就会受到保护。

别管清政府是否真的有实力保护,但这个态度起码做了出来,也的确对印尼华人们的抗争起到了振奋人心的作用。



1912年,推翻了清政府之后成立的民国北洋政府依旧延续了这项法律,只不过将其改名为《中华民国国籍法》,依旧以父系血脉承认双国籍。

1929年,民国政府对这项法律进行了扩大,在承认父系血缘的基础上也承认了母系血缘,也就是父母只要有一个是中国人,那么这个孩子就是中国人。

单一国籍的转折,就在二战结束之后。



二战后,东南亚国家纷纷独立,但当地因为历史原因有很多华人,这些华人有的是祖上移居来此,有的是在战争期间避祸而来,而此时东南亚的独立国家们便开始审视起了这些华人。

你们到底是哪国的?会不会“身在东南心在中”,成为中国安排在我们国家的间谍?

这种怀疑下,东南亚的国家们纷纷开始了针对性立法。

1946年,印尼政府颁布《印尼共和国公民法和居民法》,规定外籍人士不表明态度即被动加入印尼籍,一旦进了印尼籍那么再对你们进行管理就是名正言顺了,不愿意入籍的也就根本不会接触到什么国家机密,于是很多华侨同胞就这么“被入籍”了,但他们的中国国籍依旧被保留。



建国后,出于对东南亚侨胞们现实生活的考虑,以及我国外交工作展开的需求,在1955年我国与印度尼西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承认在印尼的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个国籍,这也就成为了我国后来处理国籍问题的一个准则——来去自由。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正式施行,明确规定:走单一国籍道路,允许自愿选择国籍,但不承认双重国籍。

可是到了今天,却还有一些人是既想要我国社会优越的基础福利保障,又想要西方国家的“自由经济、人权至上”。

这就有了一些人作出一些可笑的行为。



尊重选择,请别后悔

在新冠疫情出现之初,一些人为了躲避国内疫情,所以选择了前往美国,并且还是乘坐邮轮前往,甚至一些脑回路比较极端的人直接掏了250元的退籍费,要去当美国人。

但是这一情况直接两极反转,美国其实更早就爆发了疫情,而且愈演愈烈,反而是我国因为早治理而让疫情平稳了下来。

当初坐邮轮出逃,甚至在网络上以此炫耀的那群人,则因为美国禁止他们登录,就这样全都在海上飘着呢。

“嘉年华自由”号、“至尊公主”号、“钻石公主”号等多艘游轮禁止停靠美国沿海,船上的人自生自灭、自求多福。



这样一来一群大聪明纷纷忍不住了,不是说好的人权吗,现在怎么变成“人拳”了,这“美国爸爸”不管我们了,我们可怎么活啊。

等到了美国疫情放开摆烂之后,依旧有一部分华人各种方式前往了美国,但是美国由于自身政策,却开始遣返华人,很多华人都被强行押上飞机,送回国内。

但是这些华人在前往美国之前,有的已经是退出国籍了,那这可就不太好办了。

对于这部分人,我国也只能区别对待,对于国内有亲朋好友尤其是直系亲属尚在的,联系其直系亲属送回家中,由亲属负责其在国内的行为责任,以确保其能够重新融入生活。

对于那些国内社会联系断绝的“孤儿人士”,则是只能由收容站点或者一些社会公益组织来进行这项工作了,按照一般外籍人士的待遇先稳定其生活,然后确认其入籍意愿,如果还是想往外国跑的,那么尊重其主观意愿,只要不让别人负担其花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找到愿意接收他的国家,那么来去自由。



毕竟让不受控制的外籍人士在我国长期停留的代价太大了,历史上这种教训太多太惨重了,我们不得不认真对待,只有严格国籍制度,才能保证社会治安队稳定,那些“自愿放弃”了国籍的华人们,求仁得仁、求所得所,除了尊重祝福,我们别无他法。

参考文献:

侨务专家:中国取消双重国籍是历史必然——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15.05.04

遣返回国有什么后果——华律网

遭美国遣返的华人,失去国籍无处去,中国是如何做的?——凤凰网2021年12月16日

这些外籍人员可办理5年以内的在华居留许可,符合条件可在华永久居留——中国政府网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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